随着静塞军的逐渐加速,那种山崩地裂的感觉越发的明显了。
那驮着一坨铁疙瘩的沉重的马蹄践踏在地面上,传出的声音如轰雷般炸响。
除非是那种历经沙场的精锐,否则听到这种声音,看着越来越近的铁疙瘩,原本阵型严密的士卒,会遵循自已的本能丢下一切转身就跑。
这也是骑兵冲阵的杀伤力之一,心理压力。
从上空俯瞰下方,静塞军呈现三个锥形分队准备在锥尖的带领下凿穿阿史那步阵的军队,三个锥尖分别是裴行俨、高宠、阿史那社尔。
三个无双上将会让这支队伍的穿透力更上一层楼。
作为李二代表的阿史那社尔看了看左右各领着一支骑兵的裴行俨和高宠咬了咬牙,他知道在武力上面,自已要逊色这二人一等。
但要是论忠诚,他对天策上将的忠诚,绝对不逊色于这两个人对于陛下的忠诚。
“风!”
阿史那社估算这距离顺着“呼-吸-呼”开始调整节奏,而且因为他们戴的头盔有共鸣腔的涉及,静塞军集体呐喊的时候,会形成滚滚声浪朝着四周扑打。
“风!”
哗啦啦,伴随着骑枪平举的声音,他们与敌军的更近了。
“大风!”
静塞军的锥头狠狠的插入敌阵了,随着
"咔嚓咔嚓
"连续的木头断裂声响起,大量突厥人也随之失去了自已的生命。
因为静塞军的骑枪枪杆的独特的设计,在冲锋触敌以后,骑枪的枪杆会因为猛然遭受到强大的压力直接断裂,这样可以保护手持他们骑士不会将反作用力全部承受下来。
虽然这样导致每场战争都要损失大量的骑枪,但是相比较这些重金培养出来的重骑兵来讲,这些骑枪的成本根本不值得一提。
而且打扫战场的时候,也能回收大量的枪头回去回炉,成本就更低了。
“何等暴力的冲锋啊。”于是在突如其来的静塞铁骑完成加速度成功撞穿阿史那步真那松散的骑兵阵型以后,阿史那步真的心中只有绝望。“我该怎么做才能将我的部落从这种情况下拯救出来?”
轻骑兵相对于重骑兵的优势就在于他们身上穿的软甲,马匹的载重轻,即便是他们座下的马匹质量远不如静塞军的马匹,但速度也要超过静塞军不少。
再加上重装骑兵的马匹也不可能全部防护起来的以及体力问题,在草原这种宽阔的地域上,轻骑兵对战重骑兵是占据优势的。
因为轻骑兵可以利用自已的机动性不断的拉扯重骑兵。
但现在不行了,因为阿史那步真率军将慕容阿尼亚围住的原因,这些轻骑兵丧失了自已最大的优点,那就是机动性。
战局从一边倒反转到另一面的决定性因素,仅仅是因为静塞军出阵了而已。
《后汉书·耿弇传》中曾经说过“归发突骑,以辚乌合之众,如摧枯折腐耳。”
用精锐骑兵冲击那些毫无组织纪律的乌合之众,就像是摧毁干枯的树木和腐烂的物体一样容易。